校属各单位:
为深化我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,进一步推动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(中发〔2020〕19号)(以下简称《总体方案》)和《河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》(豫发〔2022〕13号)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走深走实,现就做好2023年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改革目标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用好教育评价指挥棒,鼓励一批能担当、敢创新的地方和学校,围绕省委省政府关心、社会关注、百姓关切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试点,坚持“破立”并举,大胆探索改革路径,坚决破除“五唯”顽瘴痼疾,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,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的教育发展观、人才成长观、选人用人观,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,建设教育强省,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。
二、改革内容
改革内容主要围绕《总体方案》和《实施方案》中明确的各项改革任务以及省委省政府重点推动的改革任务和我省2023年教育领域重点工作,在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、学校评价、教师评价、学生评价、选人用人评价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,改进结果评价,强化过程评价,探索增值评价,健全综合评价,力争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。
改革试点以项目为载体,分为单项试点和综合试点。
(一)单项试点。单项试点主要聚焦某一个重点领域或某一项具体任务,或进行率先探索,或加以完善提升,或开展总结推广。各高等学校可参考《总体方案》和《实施方案》具体内容选报题目,也可结合我省教育实际,自拟选题。
(二)综合试点。综合试点主要围绕多项任务进行总体设计、系统集成和统筹推进,各学校可申报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,统筹承担教育评价改革任务。
三、申报程序
(一)申报单位:原则上为我校各职能部门,各二级教学单位有意向的,须宏观申报(不局限于某一专业)。
(二)申报单项试点:应聚焦某一个重点领域或某一项具体任务。
(三)申报综合试点:应承担4项以上单项改革任务。
四、材料报送
1.纸质版《2023年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表》(见附件)一式五份;
2.纸质版认为必要的已经出台的相关文件、制度、案例等佐证材料(1份)。
3.以上两项材料的纸质版报综合楼910室;电子版发送至发规室韩宗霖老师钉钉;申报项目待学校评审后推荐上报。
4.申报截止时间:2023年4月14日(周五)12:00前。
联系人:韩宗霖;电话:0373-3720529
附件:2023年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表
发展规划研究室
2023年4月6日